各全省學會、協會、研究會,各高校科協、科研院所科協、企業科協,各有關基層科協:
中國工程院2021年院士增選工作已于1月1日啟動。根據《中國科協辦公廳關于組織推選2021年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的通知》(科協辦發組字〔2021〕2號)精神,結合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要求,現就省科協組織推選2021年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選單位和名額
(一)推選單位
1.根據中國工程院有關規定,同一院士候選人可同時通過院士推薦(提名)和中國科協組織學術團體推薦(提名)。中國科協推薦(提名)的院士候選人由中國科協所屬全國學會、協會、研究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協推選。不受理院士候選人本人申請。
2.省級科協可推選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同一院士候選人可以同時通過全國學會和省級科協推選。
3.省科協所屬各全省學會、協會、研究會,各高校科協、科研院所科協、企業科協,以及其他基層科協組織(經省科協確認后),可向省科協推薦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
(二)推選名額
省科協對2021年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的推薦名額不作限制,但應堅持標準,寧缺毋濫。
二、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的標準和條件
(一)在工程科學技術方面作出重大的、創造性的成就和貢獻,熱愛祖國,學風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國國籍的正高級工程師、研究員、教授或具有同等職稱的專家,可被提名為院士候選人。
(二)院士候選人年齡不得超過65周歲(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薦至中國科學院或被提名至中國工程院的有效候選人,兩院合計連續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選人資格。
(四)提名中國工程院院士,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黨政機關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原則上不作為候選人,公安機關任警務技術職級、國家安全機關任專業技術職級的除外;軍隊行政干部不作為候選人,兼任專業技術職務的除外。
(五)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以及僑居他國的中國籍學者、專家,不在推選范圍。
三、推選工作程序
根據中國科協推薦(提名)院士候選人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推選工作程序如下:
(一)成立機構。經省科協黨組會議審議后,制定《湖北省科協推選2021年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工作方案》,組建推選專家委員會、材料審核小組、推選院士候選人工作小組。
(二)發布通知。起草并印發《湖北省科協關于組織推選2021年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的通知》,面向全省學會、協會、研究會和高校科協、科研院所科協、企業科協,以及其他基層科協組織部署推薦工作。
(三)推薦人選。各全省學會、協會、研究會和高校科協、科研院所科協、企業科協,以及其他基層科協組織對照候選人的標準和條件,面向本學科領域和本單位組織推選工作。被推選人應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學科(專業)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專家進行評議并獲得同意推選,材料上需專家簽名。推選結果經全省學會理事長(會長)辦公會、高校科協、科研院所、企業科協主席辦公會會議研究同意,方有資格向省科協推選。
(四)審核材料。被推選人所在單位須對材料的真實性以及被推選人的政治表現、廉潔自律、道德品行和材料涉密等情況進行審核,并加蓋單位公章。各全省學會、高校科協、科研院所科協、企業科協和有關基層科協組織負責學術審核,審查被推選人材料的完整性,對被推選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貢獻的真實性進行把關。省科協組織召開材料審核小組會議,對候選人的推選材料進行再次審查,審查通過后,報推選專家委員會評審。
(五)組織評審。推選專家委員會采取會議或通訊方式進行評審,投票確定被推選人。參加投票的專家應超過推選專家委員會人數的三分之二。獲得贊成票不少于投票人數三分之二的人選,方有資格向中國科協推選。
(六)進行公示。通過審核和評審后,在被推選人所在單位和推選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僅受理書面實名投訴,投訴人應提供具體聯系方式。如被推選人被投訴,推選單位及被推選人所在單位應進行調查核實提出書面調查材料及結論性意見,加蓋單位公章。
(七)報送結果。推選結果經省科協黨組會議研究后,報送至中國科協推薦(提名)院士候選人工作辦公室。
四、推選工作要求和說明
(一)各推選單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強化紀律意識,按照中國工程院關于增選工作的有關通知和實施細則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推選工作實施方案,高標準嚴要求開展好推選工作。工作中應堅持學術導向,堅持客觀公正,堅持專家主導,倡導科學家精神,避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確保科學性、權威性和公信力。
(二)各推選單位注重發現和舉薦新興學科領域、交叉學科領域優秀人才,關注和舉薦優秀中青年專家。注重對長期工作在工程科技一線及民營企業專家的推選,注重對尚無院士和院士人數較少的學科、行業的推選。
(三)各推選單位應充分了解掌握本行業、本學科、本單位符合條件的優秀人才狀況,全面做好深入細致的組織服務工作。要在人才發現和選拔中爭取支持,充分聽取有關專家意見,拓寬渠道、擴大視野。
(四)各推選單位和被推選人所在單位要嚴把法律和社會道德關,在被推選人的政治立場、廉政建設和學風道德方面切實負起責任,全面綜合考察被推選人學術水平和學風道德,對被推選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貢獻的真實性進行把關。
(五)報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國家秘密。
五、材料報送和要求
(一)推選單位材料
1.2021年推選工作實施方案紙質件1份。
2.推選院士候選人工作情況報告(須按照“推選工作要求和說明”,詳細說明工作思路、針對性舉措、落實情況及推選意見等)紙質件1份。
(二)候選人材料
1.使用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提名系統填寫并打印《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提名書(中國科協提名用)》(以下簡稱《提名書》)紙質件21份,其中原件1份(左側訂書機裝訂即可)。提名系統中“推薦學術團體”一項應填寫“湖北省科學技術協會”;候選人“專業或專長”欄的表述,應按照《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學部專業劃分標準》填寫。原件由被推薦人簽名,被推薦人所在單位負責審核,并加蓋單位公章。
2.《提名書》附件材料紙質件1套,包括科技獎項獲獎證書復印件(不超過5項),發明專利證書復印件及其實施情況證明材料(不超過5項),論文和著作原件或復印件等材料(不超過10篇、冊),工程設計、建設、運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復印件(不超過5篇、冊)。
3.光盤1張,內容為由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提名系統生成的mdb格式數據文件、word格式《提名書》和附件材料電子版(PDF格式)。
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提名系統及使用說明書,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工作有關文件請登錄中國工程院網站(www.cae.cn)下載、查詢。報送的《提名書》紙質件必須與電子文件一致。
4.關于《提名書》、附件材料的保密審查證明(由候選人所在單位蓋章出具)紙質件2份。
5.候選人簽字的《中國工程院關于嚴肅院士增選紀律的“八不準”》紙質件2份。
6.同行專家評議表(見附件)紙質件1份。
(三)材料報送時間
上述材料請于2021年1月28日前報送,逾期無效。
六、聯系方式
省科協組織人事部。
聯系人:趙晶、韓 飛
電 話:13277240302、13971090420、027-87126068
地 址:武漢市武昌區八一路9號省科協辦公樓506室
附件: 同行專家評議表.doc
湖北省科學技術協會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