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大部分國家并沒有“城管”這個執法部門,而且在一些發達國家,小商小販數量也不少,他們是如何管理的呢?
街邊小攤小販在英國已有很久的歷史,在小商小販的管理上,英國并沒有與國內“城管”執法人員完全對等的職務。對街邊小攤、流動商販以及賣藝人員的管理主要是由當地警察和政府執法部門承擔,社區協警會協助警察和執法部門。
警察和政府執法部門的管理依據是完善的法律體系,英國在城市管理方面的主要法律有:1947年的《鄉鎮規劃法》(1990年全面修訂);1988年的《住宅法》;還有《土地征購法》和《土地補償法》。
英國中央政府設立環境運輸和地區事務部,負責城市的建設和管理。具體職責是:主管地方政府的改革;控制環境污染;負責地區開發和地區性規劃的審批,協調城市設計;主管住房政策和資金籌集,制定住房政策、財務管理和建筑的規章;負責有關建筑和土木工程等。地方政府也設立了相應的機構進行城市管理。英國是最早實行城市自治的國家。政府管理城市的職能在西方國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具體地說,英國的城市管理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中央與地方立法權限和管理權限的明確劃分。中央政府主要負責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起草有關法律,并提供城市建設和管理所需要的資金。在立法上,國家主要規定城市管理的原則和要求。按照法律規定,城市政府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就其所管理的事務,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二,以規劃為龍頭的城市管理模式。規劃在英國城市建設和管理中有著極其重要的地位,按照《鄉鎮規劃法》的要求,進行城市建設都必須以規劃為依據。英國規劃系統包括三個層次:一是全國性規劃導則。主要確定規劃的原則,如明確要求新區建設與舊城改造相結合、優先使用城市空閑地、不得占用城市綠地等。二是區域性規劃導則。中央政府在全英國設有9個區域性政府事務辦公室,作為環境運輸和地區事務部的分支機構,主要任務之一是根據全國性規劃導則,結合本區域的特點,制定本區域的規劃導則。規劃期限一般為15~20年。規劃的內容主要包括:住宅建設、土地利用對環境的影響、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經濟發展、垃圾處理等。三是地方發展規劃。地方發展規劃由地方政府根據全國性和區域性規劃導則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地方發展規劃主要是對土地利用的規劃,如居民區、工業區、商業區的選址布點等。 需要指出的是,在英國,過去制定規劃僅就土地利用進行規劃,目前,在制定規劃時,已注意綜合考慮教育、就業、住宅、人口、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因素。
第三,中央政府以資金作為主要調控手段。在英國,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主要來自四個方面:地方稅、中央補助金、雜項收入和借款。地方稅主要是由地方政府征收財產稅,這部分收入占地方收入的比例為10%~20%,而中央補助金所占的比例則越來越大,1950年為34%,1980年為50%,目前則達到70%以上。
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撥付補助金主要是考慮以下因素:一是中央政府希望某些對國家發展有益的事業和法律規定地方政府必須執行的建設項目得到發展,如教育、公共交通、城市環境衛生等公益事業;二是地方政府之間的收入相差很大,中央政府的補助可以平衡地方政府收入貧富不均現象;三是地方政府即使執行相同的管理職能,各地方的支出也有差別,中央政府補助金可以幫助地方政府解決由于社會服務、交通費用等支出較大的問題;四是地方政府由于稅源受到法律限制收入減少時,中央政府給予補助以彌補損失。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財政補貼越多,其對地方政府的控制權就越大,這有利于強化中央政府對地方的管理。
第四,城市公用事業私營化。英國的城市公用事業原來都是由政府統一管理和經營的。但是,近幾年來,很多從前由地方當局控制的公用事業,如城市自來水、供電、供熱、污水和垃圾處理、公共交通等,由政府規定應當達到的標準,通過公開招標,政府和中標者簽訂合同,由一家私人公司負責經營。目前,政府加強了對這些公司的控制和管理,對于一些經營管理不善的公司,政府要求他們限期整改,如還達不到標準,則由政府收回經營權。
第五,城市管理立法與執法相分離。英國的環境運輸和地區事務部負責城市建設和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不直接參與法律的具體執行。法律的具體執行,由地方政府和有關法定的專門機構負責。
英國地方政府在執行法律中,可結合當地的具體情況將法律規定具體化,以保證法律的貫徹實施。
英國還有很多法定機構負責具體的執法工作,如環境署、自然保護署等,都是依法成立的相對獨立的執法機構。
一方面,英國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細致完善,對跳蚤市場、露天市場、占道經營等行為,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英國行政執法部門在執行法律時,講究技巧、寬嚴相濟。管理對象如果是初犯,或由于疏忽造成的過失,通常采用警告的方式,而不是進行處罰。對無照經營等以沒收經營工具為主。另一方面,英國行政執法體制順暢。英國警察部門權力比較集中,除公共安全外,工作職責還包括酒吧營業執照的審批、工商管理等,既有行政審批職能又有行政執法權力。同時,警察部門注重與市政府其他專業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 能夠有效銜接,規避了管理漏洞,執法效率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