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文【2015】76號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住建委: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5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對全國第二次大督查發現問題進行整改的通知》(國辦函[2015]65號)要求,我廳于5月份已暫停湖北省監理工程師、監理員上崗發證工作。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取消湖北省監理工程師、監理員職業資格認定。請各地認真執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10月14日
鄂建文【2015】76號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住建委: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5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對全國第二次大督查發現問題進行整改的通知》(國辦函[2015]65號)要求,我廳于5月份已暫停湖北省監理工程師、監理員上崗發證工作。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取消湖北省監理工程師、監理員職業資格認定。請各地認真執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