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辦[2015]95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委:
為進一步發揮科技和示范工程在城鄉建設領域中的引領作用,為新型城鎮化發展提供技術保障。經研究,決定組織申報2015年度全省建設科技計劃項目和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申報
(一)重點申報領域:
1、城鄉統籌研究領域:城鄉統籌與新農村建設、城鄉統籌發展中的體制機制研究、城鄉統籌與小城鎮規劃、地方政府在城鄉統籌戰略中的職能優化等。
2、城鎮住房保障機制研究領域:住房保障相關制度與政策研究、住房保障體制改革與完善、住房保障供應體系研究、城鎮住房政策的執行問題研究等。
3、城鎮化推進研究領域:我省城鎮化的主要成就和經驗、當前我省城鎮化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其成因、我省城鎮化的戰略選擇與對策措施、推進新型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之間的相互影響關系等。
4、建筑節能技術領域:綠色建筑技術、綠色建材與新型墻體材料、低能耗被動房技術、建筑外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技術、空調制冷與供熱采暖節能技術、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建筑節能集成技術。
5、綠色生態建筑技術領域:城鄉建設領域應對氣候變化應用技術研究、城鎮污水及污泥處理再生利用技術、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技術、建筑垃圾與工業廢料回收利用技術、夏熱冬冷地區建筑節能、節地、節水、節材技術等。
6、建筑能耗監測及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技術領域:建筑能耗監測技術、建筑能耗分析及能效測評與標識技術、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技術及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等。
7、新型建筑結構與施工技術領域:綠色與新型建筑結構技術、重大工程施工技術、建筑工業化及住宅產業化、裝配式施工技術及部品工廠化生產、既有建筑加固改造技術等。
8、信息化應用技術領域:城市地理空間信息技術、BIM技術、城市管理和政府監管系統信息技術、智慧城市、智能建筑與居住小區數字化技術等。
(二)建設科技計劃項目類別:
建設科技計劃項目分為軟科學研究項目和科研開發項目,其中:
1、軟科學研究項目為研究城鄉建設領域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性、前瞻性、政策性問題,重點是城鄉建設領域技術政策、產業政策、發展戰略規劃、綠色生態、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等重大問題;跟蹤國內外先進水平,對我省建設行業和企業技術進步有積極推動作用,為城鄉建設領域重大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2、科研開發項目為研究開發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新型城鎮化、節能減排和創新發展產業政策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要注重推廣應用,有較好的市場前景,效益顯著,有利于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能夠推動城鄉建設領域技術進步,提高創新能力。
二、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申報
(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領域: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示范工程、太陽能光電建筑一體化示范工程、地源熱泵建筑應用示范工程、生物質能建筑應用示范工程、風能建筑應用示范工程等。
(二)綠色生態建筑示范領域:符合綠色建筑指標體系對節地、節水、節能、節材、室內環境質量和運營管理要求的綠色生態建筑示范工程。
(三)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示范領域: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示范工程、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示范工程等。
(四)建筑節能綜合示范領域:低能耗建筑節能示范工程、建筑節能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能耗監測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等。
建筑節能示范工程應符合《湖北省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管理辦法》(鄂建設規[2009]7號)及相關規定中有關科技示范工程的要求,包括新建、改建、擴建或竣工時間在一年以內的建筑節能、產業化示范、工程技術中心、綠色建筑、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能耗監測平臺建設等項目,且有良好的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項目申報程序
(一)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由項目研究單位或聯合合作單位申報,填寫《湖北省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
(二)建筑節能示范項目按《湖北省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申報,填寫《湖北省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申報書》。
(三)申報單位對項目申報材料內容的真實性及項目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審核和篩選,簽署意見并蓋章。市州所屬項目申報材料經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市州主管部門將推薦項目申報材料和匯總表一并報我廳;中央在鄂和省屬企事業單位、高校、科研院所可將本單位項目申報材料和匯總表直接報我廳。
四、項目申報要求
(一)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組織本地區所屬企事業單位項目的申報推薦,中央在鄂和省屬企事業單位負責組織本單位項目的申報推薦。
(二)申報材料一式兩份,附電子版,報送至省建設科技發展促進中心。
(三)建設科技計劃項目和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項目管理
(一)建設科技計劃項目完成后,項目承擔單位應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請結題或科技成果鑒定,通過成果鑒定的項目再到省科技廳登記備案。建筑節能示范工程依據《湖北省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二)凡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省科技廳等部門推薦申報的科技計劃項目和示范工程,將全部從列入湖北省建設科技計劃項目和建筑節能示范工程中擇優推薦。
(三)未按要求和相關管理規定執行的項目,取消湖北省建設科技計劃項目或省建筑節能示范工程資格。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省建設科技發展促進中心
彭艷琴 027-68873349 1031348122@qq.com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勘察設計與科技處
李 振 027-68873063
地 址:武漢市武昌中南路12號 郵編:430071
附 件:1.湖北省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