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文〔2015〕53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員會:
為深入推進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強化對建筑市場、質量、安全監管,省廳于2015年6月10日—18日,組織對全省17個市、州及部分縣、市、區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開展情況及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進行了督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按照《關于組織開展全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鄂建辦〔2015〕121號)要求,本次督查內容包含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督查、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勘察設計質量檢查和施工消防安全檢查,以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等住宅工程和學校、醫院、商場、辦公樓等公共建筑工程以及城市軌道交通作為工程項目檢查重點。本次督查共隨機抽取64個工程項目,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45份,下達執法建議書26份。
督查表明,各地按照住建部和省廳部署要求,認真抓好工程質量治理責任分解落實,取得階段性成效。五方責任主體質量終身責任制落實情況較好,在建工程的法人委托書和項目負責人承諾書簽署率(補簽率)達到96%以上,其中新開工工程簽署率達到100%,新竣工工程項目永久性標牌設置率達到89.7%,項目負責人質量信息檔案完整率達到90%。如黃岡、孝感、隨州等市在建工程補簽率達到100%,永久性標牌設置率達到100%。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監督檢查不斷加強,黃岡市今年每月開展一次排查治理工作,潛江市連續開展3次排查;荊門市加強對項目現場的管理,啟動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專項整治活動,有效提升人員到崗履職率;武漢、宜昌、黃石、咸寧等城市,開發建筑市場綜合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和管理平臺,實現施工現場管理與市場管理有效聯動;宜昌、襄陽、十堰、神農架等地積極開展建筑市場信用評價工作,并實施信用信息化管理;鄂州市制定實施細則,對建筑市場施工、監理兩個責任主體實施嚴格監管、明確責任、動態管理、記分公示管理。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不斷加大,隨州市立案查處違法工程4起,將3家建筑企業、11名注冊建造師、2名注冊監理工程師列入“黑名單”并進行曝光公示;咸寧市立案查處違法發包行為3起,肢解工程1起,違法分包行為6起;黃岡市排查在建項目235個,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78份,下達執法文書38份;鄂州市排查在建項目121個,立案查處項目7個。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督查發現,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質量安全責任不落實的現象還依然存在。
(一)工程質量治理力度仍需全面加大。部分工程項目五方責任主體履責不到位,少數政府投資項目和招商引資項目基本建設程序不完善;部分開發區、新區監管力量不足,相關工作落實有差距;層級指導監督、督促整改、落實復查力度不夠;治理行動信息報送及時性、全面性不高。
(二)建筑市場行為尚待進一步規范。部分項目勘察、設計合同簽訂不規范、不完整、未備案現象,地基、樁基驗槽、基礎驗收未及時辦理手續。有的存在未領取施工許可證開工或邊辦證邊開工現象并且建設單位違法發包,如鄂州飛鵝•聚福廣場1-3#樓、孝感周垸城市新社區A1A2A7A9項目等。少數項目總包企業違法分包,如大冶碧桂園•城市花園五標段7#樓、荊州合心村還建小區、神農架紅花養生風情小鎮6#-1地塊等;個別項目施工單位涉嫌轉包或掛靠違法行為,如宜昌宜化•巴黎香頌一期1-5#樓、咸寧崇陽泰田•山水天城一期1#3#樓等。少數項目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監理單位總監到崗率不高或管理班子變更頻繁,管理資料存在代簽現象。
(三)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仍存缺陷隱患。少數項目存在局部工程質量缺陷或者安全生產隱患,特別是部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出現管控漏洞。如鄂州飛鵝•聚福廣場1-3#樓、恩施來鳳新區華龍城一期2區、宜昌宜化•巴黎香頌一期1-5#樓、咸寧崇陽泰田•山水天城一期1#3#樓等存在一定質量缺陷。荊門鐘祥南湖國際公館、大冶碧桂園•城市花園五標段7#樓、荊州合心村還建小區、咸寧崇陽泰田•山水天城一期1#3#樓、十堰房縣年政府公租房1#-4#樓、神農架紅花養生風情小鎮6#-1地塊等,安全監管制度不落實,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編制和執行不嚴格。
(四)施工消防安全措施落實尚存較大差距。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設施不全,部分施工現場臨時設施不能滿足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作業層消防措施不到位,消防用水不能與施工進度同步。消防標志標識不全,施工現場平面布局還不能滿足施工消防要求。如大冶碧桂園•城市花園五標段7#樓施工現場生活區內活動板房材料不滿足A級防火要求,現場材料堆放無序,消防器材缺乏。鄂州飛鵝•聚福廣場1-3#樓項目,違反施工現場消防管理規定,在在建工程中居住并動火做飯,無消防設施。
(五)行業監管責任落實不盡到位。有的縣市區對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重視不夠,工程質量治理的相關政策、法規、規定沒有及時傳遞到基層、企業、現場,忽視對企業落實責任的檢查督辦,形式多、內容少,效果不明顯。監管人員專業素質和業務素質還有待提高,部分監管人員履職盡責的意識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深刻認識工程質量治理工作的緊迫性、艱巨性和長期性,要按照“三嚴三實”工作要求,以“嚴”的標準、“實”的精神,抓好工程質量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一)認真抓好整改落實。各地要對本次督查中指出的問題,結合各地自查、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認真整改。對存在嚴重問題的企業,要在一定區域內對其承攬的工程予以停工整改;某區域存在問題突出且帶有共性的,該區域所有在建工程一律停工整改。各地對本次督查所下達執法建議書、停工通知書、整改通知書的項目,要將整改措施、處理結果于2015年7月30日前以書面材料報送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持續深入推進治理行動。繼續加大工程質量治理工作推進力度,強化層級檢查指導,持續深入開展工程質量問題排查、督辦,始終保持治理行動高壓態勢。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明確治理重點,找準薄弱環節,加大檢查頻次和執法力度,創新監管手段,實行市場與現場聯動,在現場發現市場行為和工程質量問題突出的企業,立即啟動對企業的資質動態核查。要完善信息報送機制,按期報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情況報表。
(三)狠抓市場主體責任落實。各地要按照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要求,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一律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上限進行處罰,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還要采取對其進入市場進行適度限制,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不良行為記錄等行政管理措施,要認真貫徹執行《湖北省建筑市場“黑名單”暫行管理辦法》(鄂建設規〔2015〕1號)精神,嚴格執法。對責任主體的違法違規行為和處理結果及時予以公示,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網絡媒介作用。
(四)加快一體化平臺建設進程。各地要嚴格按照《關于加快推進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管信息化建設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5〕44號)部署,加強組織領導,把握工作重點和工作要求,按標準做實相關數據信息采集、錄入、審核工作,如期完成建立工程建設企業、注冊人員、工程項目、誠信信息基礎數據庫,實現省市縣數據庫信息共享、省部數據庫信息互聯互通目標。
(五)突出抓實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各地要按照年度工作部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和有關文件要求,持續加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行動力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按照定措施、定標準、定期限、定責任人的要求,督促企業跟蹤整改。突出建筑施工中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等重點,加強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有關部署要求,強化管理措施,有效防治建筑施工揚塵污染。按照住建部的統一部署,強化工作協調,加強對“老舊危樓”的排查和質量安全管理。強力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工作,促進企業提高質量安全管理水平。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