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用建筑節能條例》、《湖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和《關于加強建筑節能產品、技術和墻體材料管理的通知》(鄂建[2009]113號)的規定,經有關單位建議,我廳組織專家論證,并經網上公示,現批準發布《湖北省建筑節能產品、技術和墻體材料限制、禁止使用目錄》(第三批)(以下簡稱《目錄》)。對《目錄》中的限制、禁止使用的產品和技術,設計、圖審、施工和監理單位應嚴格執行,不得違反規定使用。凡違反規定使用《目錄》限制、禁止使用技術和產品的,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民用建筑節能條例》進行處罰。
各有關單位在執行《目錄》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由湖北省建設科技發展中心負責解釋和咨詢。
附件:湖北省建筑節能產品、技術和墻體材料限制、禁止使用目錄.doc (第三批)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