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辦[2013]153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中央在鄂和省工商注冊建筑業企業:
為充分發揮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的示范作用,促進我省建筑業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和技術創新工作,全面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根據《湖北省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管理辦法》(鄂建設規[2009]2號)(以下簡稱《辦法》)要求,省廳決定開展2013年度湖北省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立項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13年7月4日至2013年8月12日。
二、申報范圍
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間開工建設的在建工程。
三、申報資料
(一)示范工程申報書一式兩份(詳見附件);
(二)示范工程的可行性報告及技術分析報告一份;
(三)施工許可證(復印件一份)。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企業應按照《辦法》規定的要求認真準備申報資料,其中新技術內容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10)》進行申報,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本地申報的示范工程進行初審后將符合條件的項目集中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中央在鄂和省工商注冊企業直接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申報。
(二)各地要高度重視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立項申報工作,及時組織相關企業做好2013年度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立項申報工作。工程總承包一級及以上企業和全省實施重點培育的建筑業龍頭骨干企業兩年內至少申報1項。各市州申報數應不少于5項、直管市申報數應不少于3項。
聯系人: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處胡丹
電 話:027-87362418 15902752710
電子郵箱:670753238@qq.com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