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辦[2013]79號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國家智慧城市2013年度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建辦科函[2013]275號)要求,現就我省國家智慧城市2013年度試點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方式
有條件和申報意愿的城市可按照《國家智慧城市試點暫行管理辦法》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建辦科[2013]5號)要求,以城市人民政府名義申報國家智慧城市試點,住建委做好具體組織和準備工作。
二、申報材料
各地應按要求編寫申報書、發展規劃綱要和實施方案等申報材料,省廳將按照《關于國家智慧城市試點評審有關事項的通知》(建科研函[2013]3號)要求,對申報城市進行材料審查、實地考查和初評工作,對申報條件好的城市推薦參加國家智慧城市試點申報。
三、其他要求
各地將申報材料準備一式三份,連同電子文檔,于6月14日前報省廳勘察設計與科技處,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李 振
電 話:027-68873063
傳 真:027-68873088
郵 箱:1012726846@qq.com
附件1-建辦科函【2013】275號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國家智慧城市2013年度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建辦科[2013]5號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建科研函[2013]3號關于國家智慧城市試點評審有關事項的通知.pdf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