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辦[2012]236號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局):
根據財政部、住建部《關于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政策及調整資金分配管理方式的通知》(財建[2012]604號)、《關于加快推進我國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財建[2012]167號)、《關于進一步推進公共建筑節能工作的通知》(財建[2011]207號)和《關于推進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科[2012]55號)的精神,為進一步掌握全省2012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綠色建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建設情況,進一步爭取中央財政對我省建筑節能工作的資金支持,經研究決定,請各市(州、直管市、林區)、縣(市、區)將本地區2012年內竣工或正在建設的項目統計報送省廳。現將報送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納入全省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目標責任考核的90個市(州、直管市、林區)、縣(市、區)要積極組織三類項目的統計并上報,指導有關單位填寫項目情況表。
二、各縣(市、區)要將項目情況表報上一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匯總,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填寫匯總表。匯總表中要將所轄縣、市、區項目分開統計和匯總,以市(州、直管市、林區)為單位上報。
三、三類項目要求是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竣工或正在建設的項目。
四、各市(州、直管市、林區)要于2012年11月15日前將三類項目報省廳勘察設計與科技處。
聯系人:勘察設計與科技處 唐先國 027-68873063
附表:附表1:2012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匯總表.doc
附表5-1:2012年度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匯總表.xls
附表5-2:2012年度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匯總表.xls
二○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抄送:廳設科處,省節能墻革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