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2012]14號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現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快應用高強鋼筋的指導意見》(建標〔2012〕1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 2013年底,在全省建筑工程中淘汰335兆帕級螺紋鋼筋。2014年1月1日起,省內建筑工程中建筑結構的縱向受力鋼筋要優先采用400兆帕級及以上螺紋鋼筋,其中,梁、柱縱向受力鋼筋應采用400兆帕級及以上螺紋鋼筋。梁、柱箍筋推廣采用400兆帕級及以上螺紋鋼筋。2015年1月1日起,省內大型高層建筑和大跨度公共建筑,應優先采用500兆帕級螺紋鋼筋。
二、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行業協會要指導鋼鐵生產企業通過技術改造,加快淘汰335兆帕級螺紋鋼筋,擴大400兆帕級螺紋鋼筋的生產,逐步提高500兆帕級螺紋鋼筋產量,保障高強鋼筋產品的市場供應。
三、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設計、施工圖審查和施工、檢測監理等環節的管理,鼓勵業主和設計單位采用高強鋼筋,加強對進場鋼筋及加工環節的質量檢查,嚴格實施鋼筋復檢,確保高強鋼筋在建筑工程中的安全使用。各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嚴格按照以上推廣應用的時限要求,進行項目設計和審查。
四、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高強鋼筋推廣應用的組織領導,建立協同工作機制,統籌生產和應用環節,完善推廣應用機制,加快高強鋼筋在建筑工程中的應用。
附件:《關于加快應用高強鋼筋的指導意見.pdf》(建標[2012]1號)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