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辦[2012]117號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住建委:
為進一步發揮科技和示范工程在城鄉建設領域中的引導作用,組織科學研究和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為新型城鎮化建設提供技術保障,提升城鄉建設領域科技整體水平,經研究,決定組織申報2012年度全省建設科技計劃項目和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科技計劃項目
(一)重點申報領域
1、城鄉統籌研究領域:城鄉統籌與新農村建設、城鄉統籌發展中的財政政策及體制研究、城鄉統籌與小城鎮規劃、地方政府在城鄉統籌戰略中的職能優化等。
2、城鎮住房保障機制研究領域:住房保障相關制度與政策研究、住房保障體制改革與完善、住房保障供應體系研究、城鎮住房政策的執行問題研究等。
3、城鎮化推進研究領域:科學發展觀指導下我省城鎮化的主要成就和經驗、當前我省城鎮化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其成因、我省城鎮化的戰略選擇與對策措施、推進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之間的相互影響關系、城鎮化時期城市用地優化評價研究等。
4、城市交通及公交優先技術領域:城市交通網絡規劃技術研究、快速公交系統通行能力分析、公交優先技術及適應性研究、城市道路交叉口交通組織與智能信號控制技術、城市交通信號燈管理控制系統、城市公交系統技術保障措施、城鄉結合部交通整合研究等。
5、建筑節能技術領域:綠色建材與新型墻體材料、建筑外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技術、空調制冷與供熱采暖節能技術。
6、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領域:可再生能源與新能源建筑應用技術、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關鍵技術、產品、設備的研發和產業化(包括熱泵關鍵部件壓縮機、高效換熱器等的自主研發及產業化)、基于吸收式熱泵的供暖技術及設備研發和產業化、區域制冷/制熱系統能效提高關鍵技術、產品研發、集成及產業化、太陽能高效熱利用技術、產品研發及產業化等。
7、綠色生態建筑技術領域:建設領域應對氣候變化應用技術研究、城鎮污水及污泥處理再生利用技術、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技術、建筑垃圾與工業廢料回收利用技術、夏熱冬冷地區建筑節地、節水、節材技術等。
8、建筑能耗監測及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技術領域:建筑能耗監測技術、建筑能耗分析及能效測評與標識技術、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技術及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等。
9、新農村建設先進適用技術領域:村鎮及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技術、村鎮可再生能源與新能源利用技術、農村房屋抗震及建筑節能技術等。
10、新型建筑結構與施工技術領域:綠色與新型建筑結構技術、重大工程施工技術、裝配式施工技術及部品工廠化生產、既有建筑加固改造技術等。
11、信息化應用技術領域:城市地理空間信息技術、城市管理和政府監管系統信息技術、智能建筑與居住小區數字化技術等。
(二)建設科技計劃項目類別
建設科技計劃項目分為軟科學研究項目和科研開發項目,其中:
1、軟科學研究項目為研究城鄉建設領域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性、前瞻性、政策性問題,重點是城鄉建設領域技術政策、產業政策、發展戰略規劃、應對氣候變化等重大問題;跟蹤國內外先進水平,對我省建設行業和企業技術進步有積極推動作用,為城鄉建設領域重大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2、科研開發項目為研究開發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節能減排和創新發展產業政策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要注重推廣應用,有較好的市場前景,效益顯著,有利于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能夠推動城鄉建設領域技術進步,提高創新能力。
二、建筑節能示范工程
(一)重點申報領域
1、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領域: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示范工程、太陽能光電建筑一體化示范工程、地源熱泵建筑應用示范工程、生物質能建筑應用示范工程、風能建筑應用示范工程等。
2、綠色生態建筑示范領域:符合綠色建筑指標體系對節地、節水、節能、節材、室內環境質量和運營管理要求的綠色生態建筑示范工程。
3、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示范領域:大型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示范工程、辦公建筑節能改造示范工程、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示范工程等。
4、建筑節能綜合示范領域:低能耗建筑節能示范工程、建筑節能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能耗監測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等。
(二)建筑節能示范工程類別
建筑節能示范項目應符合《湖北省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管理辦法》(鄂建設規[2009]7號)及相關規定中有關科技示范工程的要求,包括新建、改建、擴建或竣工時間在一年以內的建筑節能、產業化示范、工程技術中心、綠色建筑、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能耗監測平臺建設等項目,且有良好的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項目申報
(一)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由項目研究單位或聯合合作單位申報,并填寫《湖北省建設科技研究(開發)項目申報書》。
(二)建筑節能示范項目按《湖北省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申報,申報單位填寫《湖北省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申報書》。
(三)建設科技計劃項目和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7月30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查,并將審查情況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眾網進行公示。
四、項目管理
(一)建設科技計劃項目完成后,項目承擔單位應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請結題或科技成果鑒定,通過成果鑒定的項目再到省科技廳登記備案。建筑節能示范工程依據《湖北省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二)凡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省科技廳等部門推薦申報的科技計劃項目和示范工程,將全部從列入湖北省建設科技計劃項目和建筑節能示范工程中擇優推薦。
(三)未按要求和相關管理規定執行的項目,取消湖北省建設科技計劃項目或省建筑節能示范工程資格。
五、項目申報聯系方式
聯系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勘察設計與科技處
李 振 027-68873063
省建設科技發展促進中心
彭艷琴 027-68873349
地 址:武漢市武昌中南路12號,郵編: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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