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辦[2012]115號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住建委,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超高層建筑的可持續發展,規范綠色超高層建筑評價標識,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編制了《綠色超高層建筑評價技術細則》。現轉發給你們,請各有關單位結合本地實際,依據該技術細則加強對超高層建筑項目規劃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管理的指導。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鄂建辦[2012]115號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住建委,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超高層建筑的可持續發展,規范綠色超高層建筑評價標識,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編制了《綠色超高層建筑評價技術細則》。現轉發給你們,請各有關單位結合本地實際,依據該技術細則加強對超高層建筑項目規劃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管理的指導。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