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2012]21號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工程勘察設計是工程建設的龍頭和靈魂,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關鍵環節。工程勘察設計水平和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著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功能和效益,關系到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近年來,我省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總體穩定,但仍存在市場行為不規范、監管程序不到位、質量意識不強、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不嚴格等問題。為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強化工程勘察設計質量意識和責任意識,促進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和水平的提高,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等法規政策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強化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管理的責任
(一)強化監管部門責任。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采取有力措施,創新機制,明確責任,切實加強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的管理,重點加強對工程勘察、施工圖審查、設計變更等環節及建筑節能、深基坑、抗震設防、消防、無障礙設計等方面的監管,及時有效地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工程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和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
(二)強化建設單位責任。建設單位要為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證合理的工程勘察設計周期,提供真實、可靠的工程勘察設計依據和相關資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的工程勘察設計周期、不合理壓價或低于成本價發包工程勘察設計業務,嚴格執行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不得明示或暗示工程勘察設計企業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三)強化工程勘察單位責任。工程勘察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開展工程勘察工作,并對工程勘察質量全面負責。要按照《工程建設勘察企業質量管理規范》要求,建立健全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責任制度,強化現場作業質量和土工試驗管理,保證原始記錄和試驗數據的可靠性、真實性和完整性,嚴禁離開現場進行追記、補記和修改記錄。工程勘察文件(含原始資料)應符合國家有關工程勘察規范、標準、編制深度規定及城建檔案管理的要求,并在工程勘察文件中對復雜場地條件和可能給工程造成危險的環境條件,做出必要說明。
(四)強化工程設計單位責任。工程設計單位要按照全面質量管理的要求,以提供優質工程設計產品作為根本宗旨,進一步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全面提高質量管理和服務水平。要不斷更新觀念,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繁榮創作,多出精品,多出優質產品。
(五)強化施工圖審查機構責任。施工圖審查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質量管理標準體系,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按照省廳認定的機構類別和業務范圍開展施工圖審查工作,按規定配備審查人員,加強審查工程師管理和培訓。在審查過程中發現建設、勘察、設計單位和注冊執業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應及時告知項目所在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切實維護公眾利益,保障公共安全。
二、進一步貫徹實施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
(一)嚴格執行工程建設法定程序。凡工程參建單位和主管部門均要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堅持先勘察、后設計、經施工圖設計審查合格后再施工的原則,任何部門或單位不得擅自簡化基本建設程序,嚴禁無設計先開工、邊設計邊施工、未經審查即開工的建設行為。
(二)強化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嚴禁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超越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承攬任務。不同級別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之間的合作,應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資質管理有關規定要求,以低資質單位等級規定的業務范圍承攬任務。嚴禁施工圖審查機構未經認定或超越認定的業務范圍承攬審查任務。
(三)認真貫徹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建設單位及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降低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標準。施工圖審查機構應把審查關,凡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項目不得出具審查合格書。
(四)加強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編制深度管理。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要嚴格執行《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各專業設計說明的形式和內容應按照該規定的要求進一步統一規范。建筑專業設計說明應設建筑節能設計專篇,不得出現漏項或與圖紙內容相矛盾的現象。所有計算書均須同施工圖設計文件一起報送施工圖審查(計算書須打印裝訂成冊)。
三、進一步強化對工程勘察質量的監管
(一)提高工程勘察質量。勘察單位的工程勘察綱要內容和勘察文件編制深度要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文件編制深度規定》,加強野外原始記錄和原始資料的管理,保證原始資料與工程勘察文件結論的一致性。
(二)加大對工程勘察質量檢查的力度、深度和頻次。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持續開展工程勘察質量專項治理工作,重點檢查鉆孔數量、布點、深度等現場作業是否符合規范要求以及現場編錄與土工試驗記錄的真實性,注重根據施工中反映出的實際地質情況核查勘察成果質量。對于未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工程勘察方案進行勘察、弄虛作假等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罰,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三)加強工程勘察現場作業的動態監管。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工程勘察現場作業情況的抽查,有條件的地區或單位可以實施工程勘察現場作業見證。建立并實施工程勘察現場作業質量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工程勘察現場作業時不按照標準、規范或技術規程進行勘察,編錄數據時弄虛作假等行為進行舉報。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公布舉報聯系方式,對被舉報的行為認真核查,一經查實,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
(四)建立并實施工程勘察質量定期公布制度。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加強對大、中型工程和地質條件復雜項目勘察原始資料的審查,對工程勘察文件涉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內容嚴格把關,并可根據具體情況要求工程勘察單位提供原始資料,確保原始資料與工程勘察文件的一致性。對審查不合格的工程勘察文件要及時退回并說明原因,發現有關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問題,應及時報告項目所在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施工圖審查機構報告的情況及日常監管中所掌握的情況定期進行質量排名,并向社會公開、公布。
(五)認真落實工程勘察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依據有關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的要求,認真落實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制度。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須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的《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及管理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在相關技術文件上簽字、蓋章,并對其簽章技術文件的技術質量負責。凡未經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簽章的技術文件,不得作為巖土工程項目實施的依據。工程勘察現場作業人員和土工試驗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工程勘察單位應建立現場作業和土工試驗人員的培訓檔案。
(六)強化基坑工程設計審查論證制度。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基坑工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本地基坑工程專家委員會。規范基坑工程參建各責任主體的質量安全行為,應嚴格遵循事前審查、事中控制、事后驗收的程序。凡是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深厚軟弱土層分布場地挖深超過3米(含3米)、以及其它設有地下水的建(構)筑物的基坑工程和市政公用設施的基坑工程,必須實行基坑工程設計方案專家委員會審查論證制度。基坑工程設計方案專家論證原則上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工程重要性等級為一級的基坑工程,可報送湖北省深基坑工程專家委員會進行設計審查論證。基坑工程設計單位應具備巖土工程設計資質,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基坑工程的設計業務。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把基坑工程設計審查論證意見,作為發放施工許可的前置條件,無基坑工程設計方案審查論證意見報告,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
四、進一步加強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內部質量管理
(一)進一步完善質量管理的長效機制。各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要全面建立質量責任管理制度,明確劃分單位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工程勘察設計人員、校對審核人員的質量職責范圍,建立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形成長效監督機制。嚴格實行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終身負責制,法人責任追究制。
(二)進一步規范工程勘察設計工序管理程序。各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應根據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階段和工序的特點,依法依規制定相應的工作程序,嚴格按照要求實施各階段的質量控制。各階段工程勘察設計文件必須做到基礎資料齊全、采用技術標準有效準確、編制深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和質量要求。
(三)進一步健全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內部質量管理制度。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要嚴格落實校審制度和執行簽字簽章制度,相關技術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在工程勘察設計文件上簽字,不得代簽或以打印代替簽名。執業注冊人員按注冊執業規定簽字簽章,凡沒有本人簽字的簽章視為無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必須經本單位審核合格,并加蓋公章和出圖專用章后方可交付建設單位,由建設單位報送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審查,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不得以施工圖審查機構的審查代替本單位的校對、審核工作。
(四)進一步完善工程勘察設計文件收發記錄及檔案管理制度。為保證對工程勘察設計質量進行系統的全過程管理,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應認真收集前期文件和資料,進行規范整理,并按照技術檔案要求做好存檔工作,強化工程勘察設計質量記錄的可追溯性。工程勘察設計存檔文件應包括加蓋施工圖審查合格專用章的全套施工圖及計算書(包括修改、變更、補充的設計文件)、審查機構的審查意見書和審查合格書。全套存檔文件封面應加蓋本單位存檔印章。
(五)加強工程設計變更管理。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施工圖審查合格的設計文件管理,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修改審查合格的施工圖。對重大設計變更,變更設計文件應送原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經審查合格并加蓋審查專用章后方可提交施工單位施工。工程竣工時,應以審查合格、加蓋施工圖審查專用章的設計變更作為驗收依據。
(六)進一步健全工程勘察設計后期階段現場服務制度。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要切實加強現場服務工作,認真做好施工圖設計文件交底,及時解答和處理存在的問題,按規定參與基礎驗槽、試樁驗算、竣工驗收,及時提供施工現場技術服務。外省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在我省承攬的大中型工程必須派駐施工現場設計代表,及時解決工程建設過程中出現的有關技術問題,現場服務不到位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向項目所在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舉報,經核實后,將列入不良行為記錄進行全省通報,并報所屬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建設項目監管部門進行處罰。
五、進一步加大對施工圖審查工作的監管力度
(一)發揮施工圖審查對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監管作用。施工圖審查機構在審查中發現建設單位、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問題應如實記錄。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定期統計匯總,對違法違規行為和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勘察設計單位及個人實施相應處罰,并作為不良行為予以記錄。省廳將定期對上報的施工圖審查信息情況(如不良行為記錄、被處罰的單位及人員等)進行匯總分析,對在檢查中發現隱瞞相關信息的,省廳將依法查處,從嚴處罰。
(二)加強對施工圖審查機構的監督檢查。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所在地的施工圖審查機構應進行定期檢查,原則上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省廳將對全省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不定期的抽查,采取現場檢查與項目調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重點檢查其是否錯審、漏審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及審查行為、內部質量管理是否規范等。
(三)嚴肅查處施工圖審查違規行為。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大對施工圖審查機構及審查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除按建設部第134號令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外,還應視情節輕重,給予限期整改、停業整頓、降低施工圖審查機構類別或撤消對審查人員資格的認定等處罰。對不按規定報告施工圖審查中發現的不良行為和施工圖審查情況統計報表的審查機構,給予一次不良行為記錄。拒不改正的,省廳將撤消對其施工圖審查資格的認定。
六、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及重大建設項目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的監管
(一)加強對保障性住房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的監管。建設單位要對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勘察單位要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單位要根據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要求及工程特點精心設計,施工圖審查機構要依法依規實施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建設、勘察、設計等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項目負責人、工程技術負責人、注冊執業人員要按照各自職責,對所承擔的工程項目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的質量負終身責任。
(二)加強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的監管。項目設計單位應對本項目是否屬于超限高層建筑工程作出判斷,并在設計總說明中注明,屬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應明告建設單位報審。施工圖審查機構對送審的項目是否屬于超限高層建筑工程進行審核,凡認定為超限高層建筑工程,而未進行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的項目,不得受理。建設單位應按照超限高層建筑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的要求,組織設計、勘察單位提供有關申報文件資料。省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專家委員會嚴格按照《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11號)、《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要點》(建質[2010]109號)進行專項審查。施工圖審查機構對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意見落實情況嚴格把關,如審查意見未落實,不得發放施工圖審查合格書。省廳對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未經過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的項目,依法對相關的責任主體進行嚴厲處罰。
(三)加強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勘察設計管理。各有關主管部門、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勘察設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端正設計指導思想,遵循適用、經濟、安全和美觀的原則,以人為本,注重使用功能、節約資源能源、與環境相協調,鼓勵自主創新,不斷提高設計水平和投資效益。勘察單位要嚴格按規范規程提供翔實、準確、合理的勘察文件。設計單位嚴格按照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規定的設計深度要求進行施工圖設計,施工期間應派設計專業人員做好現場指導服務,及時協助處理施工中碰到的問題,確保勘察設計質量和建設工期進度。
(四)確保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全省各類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城市道路、橋梁、隧道、給水、排水、熱力、燃氣、環境衛生、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公共交通、載人索道、軌道交通、園林綠化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承擔項目的工程勘察設計,并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不得交付施工使用,不得作為工程招投標文件,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不得竣工驗收備案。
(五)加強城市市政公用設施抗震設防管理。建設單位應根據《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規定》和《市政公用設施抗震設防專項論證技術要點(地下工程篇)》、《市政公用設施抗震設防專項論證技術要點(城鎮橋梁工程篇)》要求,組織相關單位按照自我判定、編制論證報告、組織專項論證的程序,開展城市市政公用設施抗震設防工作。
(六)加強消防設計質量監管。設計單位要嚴格執行住建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建科[2012]16號)、《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公通字[2009]46號)和相關防火設計規范要求,各施工圖審查機構要建立施工圖消防專項審查制度,嚴把消防設計技術審查關。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抄送:本廳辦公室、設科處、城建處、房產處,省建管局、 省質監站,省勘察設計協會、省建設監理協會, 各施工圖審查機構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2年4月2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