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墻[2012]1號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建筑節能與墻材革新工作領導小組:
2011年,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積極努力下,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目標責任,健全政策法規,完善監管體系,嚴格執法檢查,全省建筑節能與墻材革新工作穩步推進,實現建筑節能105萬噸標煤目標,圓滿地完成了各項任務。
一、2011年度全省建筑節能與墻材革新工作目標完成的總體情況
1、新建建筑節能監管。城鎮新建建筑設計階段節能標準執行率100%,竣工驗收階段節能標準執行率97%,高于國家要求2個百分點。
2、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爭取中央財政補助資金6328萬元(累計達到5.53億元),全省新增太陽能光熱及淺層地能建筑應用面積885.2萬平方米,超計劃385.2萬平方米。
3、綠色建筑示范。全省創建綠色建筑項目35個,共計272.95萬平方米,超計劃122.95萬平方米。其中獲得國家一、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識的項目6個,合計113.4萬平方米,超過了前五年的總和。
4、“禁實”與發展新型墻材。全省縣級以上城區全面鞏固“禁實”成果,42個重點中心鎮完成“禁實”達標驗收。全年生產新型墻材245億標磚,占墻體材料總量的78%,縣級以上城區新型墻材應用率86%,高于計劃應用率1個百分點。
二、各地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考核情況
根據省人民政府與各市、州、直管市、林區人民政府簽訂的《湖北省“十二五”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工作目標責任書》,省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湖北省“十二五”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管理辦法》(鄂建墻【2011】7號),對各市、州、直管市、林區2011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了考核。經省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領導小組審定,確認17個市、州、直管市、林區人民政府都完成了2011年度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工作責任目標。其中:武漢、黃石、襄陽、荊州、宜昌、十堰、孝感、荊門、鄂州、黃岡、咸寧、隨州、恩施、仙桃、天門等15個市州人民政府年度工作責任目標考核結果為“超額完成”,予以全省通報表彰。
全省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中央和全省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跨越式發展為主題,不斷加強對建筑節能工作的領導,強化目標責任管理,完善政策措施,適應國家和省對建筑節能工作的新要求,強力推進各項重點工作,提升建筑節能水平,為加快我省“兩型”社會建設和節能減排做出新的貢獻。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抄送:省政府辦公廳、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市(州、直管市、
林區)政府
湖北省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3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