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省性社團,全省性社團業務主管單位:
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現將2005年度全省性社團年檢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凡在2005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全省性社團均應參加2005年度檢查。登記時間以登記機關下達的同意社團成立《行政許可決定書》的日期為準。
2、各全省性社團應如實填報《社會團體年度檢查報告書》(以下簡稱《年檢報告書》,可到省民政廳領取,也可登陸湖北民間組織信息網(www.hbmjzz.com)下載),于2006年3月31日前將年檢報告書送交業務主管單位初審。
3、按時換屆是社團正常活動的重要標志。2005年度年檢將重點檢查社團換屆情況,凡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及時換屆的社團,年檢結論將定為不合格。
4、請各業務主管單位根據社團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社團開展活動的實際情況,于4月30日前對社團報送的年檢報告書簽署初審意見。對初審不合格的社團,業務主管單位還應提出處理意見。
5、各全省性社團應于2006年6月30日前持業務主管單位簽署意見的《年檢報告書》連同《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到省民間組織管理局辦理年檢手續。
6、全省性社團年檢情況將由省民政廳向社會公告。對于逾期未參加年檢的社團,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