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辦[2011]106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根據住建部《民用建筑能耗和節能信息統計報表制度》(建科[2010]31號)和《關于開展民用建筑能耗和節能信息統計工作的通知》(鄂建辦[2010]140號)要求,為確保按時填報全省民用建筑能耗和節能信息統計數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直管市、林區務必在2011年6月15日前通過“報送系統”填報本地區2009年度和2010年度《城鎮新建建筑節能信息統計基層表》(基5表)、《城鎮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信息統計基層表》(基6表)、《城鎮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信息統計基層表》(基7表)信息。
二、各市州、直管市、林區按照本地區民用建筑能耗和節能信息統計實施方案,抓緊開展2010年度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的各類能耗數據統計和填報(年報)。
三、武漢、襄陽、宜昌三個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能耗統計抽樣調查城市同時開展2010年度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能耗數據統計和填報(兩年報)。
四、統計報表采取網上上報形式,通過住房城鄉建設部“民用建筑能耗和節能信息統計數據報送系統”報送。民用建筑能耗和節能信息統計系統軟件、統計人員工作手冊、用戶手冊等可從http://jznh.cin.gov.cn登錄下載(用戶名和密碼已于2010年9月下發)。
五、各地要高度重視,尚未完成2009年民用建筑能耗和節能信息統計數據上報任務的城市,要結合2010年的數據統計工作一并進行2009年度的數據采集,并按不同年份分別上報。
六、各地務必于2011年6月15日前完成本地區(基5表)、(基6表)、(基7表)的統計數據上報,未能按時完成任務的地區,將在全省通報。
聯系地址:本廳勘察設計與科技處2408
聯系人:張雨梅 電話:027-68873062
傳真:027-68873088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1年5月2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