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辦[2011]16號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新修訂的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11-2010)已于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新版《規范》與原《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11-2001)的銜接過渡,近日住建部印發了《關于實施<建筑抗震設計規范> GB5011-2010有關要求的通知》(建辦標函[2011]12號)。現將該通知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新版《規范》在實施過程中如有疑問,請與省住建廳勘察設計與科技處聯系。
聯系人:唐先國
電 話:02768873063,68873088(傳真)
附件:關于實施《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11-2010有關要求的通知(建辦標函[2011]12號).doc
二O一一年元月三十日
抄送:本廳設科處,省建管局,省質安總站,省造價總站,各施工圖審查機構,中央在漢、省屬勘察設計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