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綿城市有助于緩解城市內澇,試點省會城市將有每年5億元中央財政補貼
根據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關于開展中央財政支持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14〕838號)和《關于組織申報2015年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的通知》(財辦建〔2015〕4號),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于近期組織了2015年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評審工作。
根據競爭性評審得分,排名在前16位的城市進入2015年海綿城市建設試點范圍,名單如下(按行政區劃序列排列):遷安、白城、鎮江、嘉興、池州、廈門、萍鄉、濟南、鶴壁、武漢、常德、南寧、重慶、遂寧、貴安新區和西咸新區。
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15年4月2日—2015年4月9日。如有意見,請以書面(實名)形式反饋至財政部經建司。
建設海綿城市,對于緩解城市內澇、削減城市徑流污染、節約水資源、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具有重要意義。湖北省住建廳城建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成為試點的城市將連續3年得到中央財政給予專項資金補助,直轄市每年6億元,省會城市每年5億元,其他城市每年4億元,對采用PPP模式達到一定比例的,還將按補助基數獎勵10%。
名詞解釋
海綿城市
海綿城市是指城市能夠像海綿一樣,在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自然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彈性”,下雨時吸水、蓄水、滲水、凈水,需要時將蓄存的水“釋放”并加以利用。海綿城市建設應在確保城市排水防澇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實現雨水在城市區域的積存和凈化,促進雨水資源的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