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文〔2014〕18號
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住建委(局)、財政局,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單位:
根據住建部、財政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為全面掌握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和國家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工作進展情況,指導督促各示范市縣和示范項目單位按照示范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按期完成示范工作任務和驗收評估工作,經研究,定于2014年6月上中旬對各示范市縣和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進行督促檢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依據
(一)關于加強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示范和農村地區縣級示范管理的通知(財建〔2010〕455號)
(二)關于進一步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通知(財建〔2011〕61號)
(三)關于加快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驗收評估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09〕116號)
(四)關于加強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后續工作管理的通知(財建〔2011〕623號)
(五)關于清算2012年金太陽和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通知(財辦建〔2013〕90號)
(六)關于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專項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建科節函〔2013〕103號)
二、檢查對象
(一)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的市、縣:武漢市(含花山)、襄陽市、宜昌市、咸寧市、荊州市、荊門市、鐘祥市、宜都市、天門市、仙桃市、石首市、鶴峰縣、五峰縣。
(二)5個未驗收的國家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
1、武漢未來科技城1.5MW光電建筑并網發電項目;
2、宜昌“大城往來”200kWp公寓式酒店新能源建筑示范;
3、鄂州蟠龍專業大市場3MW太陽能光電建筑一體化并網發電項目;
4、鐘祥市救災物資儲備中心1.17MW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
5、棗陽安能生物質電廠2.0055MW光伏建筑一體化并網發電項目。
三、檢查內容
1、示范項目進展情況。包括項目已落實未開工、已開工在建情況;項目竣工、能效測評、驗收等情況。
2、示范項目信息上網公開情況(詳見建科節函〔2013〕103號)。
3、配套能力建設情況。
4、補助資金撥付和使用情況。
四、檢查方式
1、聽取各地示范情況匯報。包括示范項目進展完成情況、主要做法及下步工作打算。
2、檢查相關資料。相關政策文件及各項目實施情況資料。
3、實地檢查。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示范項目進行現場檢查(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必查)。抽查項目要達到項目總數的10%。
4、情況反饋。檢查組總結講評示范工作,重點指出存在的問題,對按期保質保量完成示范任務提出要求。
五、資料準備
5月底前,各受檢單位要做好各項迎檢工作,并準備好以下主要檢查資料:
1、各地出臺的相關政策文件及推進工作情況資料。
2、項目清單及各類統計表(見附件)。
3、各項目實施情況資料。
4、示范工作匯報材料。
聯系人:唐先國 電話027-68873063,68873088(傳真)
附件:1-1.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實施情況核查表.xls;
1-2.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程項目進度表.xls;
2.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進展情況統計表.xls;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湖北省財政廳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