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會秘培[2006]029號
各有關單位:
為了及時總結近年來我國建筑防火設計的實踐經驗和最新理論研究成果。建設部批準發布了最新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編號為GB50016-2006,自2006年12月1日起實施。其中,強制性條文一百七十多條(款)必須嚴格執行。原《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同時廢止。由于該規范涉及面廣、內容多、與其他規范之間的關系復雜,因此為了更好地宣傳、貫徹新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幫助各單位有關人員學習、理解并深刻掌握《規范》各章、節、條的基本內容、修訂理由和依據,以及實施中應重點把握的要點和強制性規定。應有關單位及廣大學員的強烈要求,中國建筑學會科技培訓中心決定繼續舉辦“最新《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宣貫講習班”,并結合學員的工作實踐需要,對培訓內容進行了調整。請各單位積極組織或選派本單位及下屬單位有關人員參加。
一、參加對象
各級建委(局)、公安(廳)局、行業協會的有關領導和相關技術人員;各建筑設計、施工、監理、質監、施工圖審查機構、房地產開發、石化工程等單位的主管領導和有關技術人員;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主管工程與消防的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
二、培訓內容
1.當前我國建筑防火設計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2.《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修訂背景、基本思路及特點;
3.《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的適用范圍及其重大調整;
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中強制性條文的規定與用詞及條文說明;
5.《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中易發生爭議條款的說明與解釋;
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主要技術內容及要求、措施:
——廠房和倉庫
——甲、乙、丙類液體、氣體儲罐(區)與可燃材料堆場
——民用建筑
——消防車道
——建筑構造
——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
——防煙與排煙
——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
——電氣
——城市交通隧道
7.《規范》實施中的疑點、難點與對策;
8.新版《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修訂內容解釋及執行中面臨的新問題與對策。
三、主講專家與培訓方式
1.為保證授課質量,屆時將由天津消防科學研究所及其他直接參與《規范》起草的單位選派有關專家、教授分批到各期培訓班授課。(部分主講專家)
馬 恒 公安部消防局處長
杜 霞 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學研究所
曾 杰 上海消防局防火部部長
王長川 遼寧省消防局
王渭云 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學研究所
黃曉家 中國中元興華工程公司
王詩萃 清華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
2.培訓結束后,頒發培訓證書,作為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重要依據。
四、時間及地點(開班前八天為報名截止日期)
2006年11月24日——11月28日 西安市
2006年11月30日——12月 4 日 武漢市
2006年12月 8 日——12月12日 哈爾濱市
五、有關費用與報名辦法
1.培訓費每人680元,資料費實收。食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為便于管理,歡迎各單位集體組織參加,集體組織5人以上免一人培訓費,10人以上免一人培訓、食宿費。
2.參加學習的學員根據以上計劃認真填寫報名回執表,并請于報名截止日期前傳真至報名處:
電 話:(010)68411435 68485003 88082240
傳 真:(010)68411435 68411667
聯系人:鈕劍彪 劉娟 伍志強
我們在收到報名回執表后,于開班前八天發放報到通知,詳告具體地點、乘車路線、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關事項。
附件:報名回執表.doc
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