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名
- 崇禎
- 在位皇帝
- 明思宗朱由檢
- 開始時間
- 1628年
- 結束時間
- 1644年
- 前任年號
- 天啟
- 繼任年號
- 弘光
崇禎在位皇帝
編輯明思宗朱由檢(1611-1644),父朱常洛,母劉氏。為朱常洛第五子。天啟七年(1627)八月丁巳,崇禎即皇帝位。十一月甲子,安置魏忠賢于鳳陽,十一月乙巳,魏忠賢縊死。十二月,魏良卿、客氏子侯國興伏誅。
崇禎元年(1628)正月丙戌,戮魏忠賢及其黨崔呈秀尸。六月,削魏忠賢黨馮銓、魏廣微籍。崇禎二年(1629)正月丁丑,定逆案,自崔呈秀以下凡六等。這一系列的舉措,雷厲風行地清除了魏忠賢和客氏的勢力,鞏固了自己的政權地位,閹黨之禍逐漸澄清。使得朝野上下精神為之一振;然而初登皇位的崇禎,在誅滅魏忠賢勢力的同時,也促使明末龐大的文官勢力更加膨脹。
17歲登基的崇禎執政時,明朝處于內亂、外患、龐大的文官集團把持朝政,整個明帝國可謂內憂外患,風雨飄搖。崇禎勤儉勤勉,兢兢業業,付出全部的精力與明末龐大的文官集團抗爭,17年來用盡心力意圖復興明室,最終城破自縊。崇禎皇帝最大的性格特征是剛愎自用、獨斷多疑。
崇禎年號紀年
編輯崇禎
| 元年
| 二年
| 三年
| 四年
| 五年
| 六年
| 七年
| 八年
| 九年
| 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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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
| 十一年
| 十二年
| 十三年
| 十四年
| 十五年
| 十六年
| 十七年
| |||
崇禎大事年表
編輯萬歷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611年2月6日):崇禎出生。有人誤為1610年,他的生日在陰歷十二月二十四日(按照中國傳統陰歷紀年法),明萬歷三十八年大部分為1610年,但因算法不同,導致西歷與陰歷的差距,按照西歷來計算,萬歷三十八年臘月其實已經是1611年了。
萬歷四十二年(1614):崇禎的母親去世。
泰昌元年(1620):父親病逝。
天啟二年(1622):被封為信王。
天啟七年(1627):兄長天啟帝病逝,即位為帝。
崇禎元年(1628):袁崇煥提出五年平遼。全國性大災荒,陜西爆發大規模農民起義。
崇禎二年(1629):三月,定立魏黨“逆案”,入案者255人,分別懲處。
崇禎三年(1630),永平四城失守,畿輔震動,詔天下勤王,各方將領自保不暇,逗留不前,獨秦良玉慷慨誓眾,率翼明捐資濟餉、裹糧率師;袁崇煥晝夜兼程,馳援京師,并收復永平四城。 后崇禎將袁崇煥下獄并處死。春,陜西三邊總督楊鶴對農民軍剿撫并用,部分農民軍流動至山西。 十二月,加派“遼餉”153萬余兩,合原加派“遼餉”共計680萬余兩。
崇禎四年(1631):正月,賑濟陜西災民,定議對農民軍實行以撫為主的政策。
崇禎十一年(1638):張獻忠部接受明軍招降,李自成部遭明軍圍剿,損失慘重,僅余十八人。農民軍勢力一時低沉。同年,清軍犯境。
- 參考資料
-
- 1. 心適堂,松巖,敬勝齋遺稿合編 .Harvard University Library [引用日期201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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